奖学设置
冰球突破奖学金设置一览表
国家奖学金
奖励人数:不定,教育部划分名额
奖励金额:8000元/人
奖励对象: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基本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人数:不定,教育部划分名额
奖励金额:5000元/人
奖励对象: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基本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人数:不定,教育部划分名额
奖励金额:硕士20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
奖励对象: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基本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徐特立奖学金
奖励人数:20人,其中本科10名、硕士5名、博士5名
奖励金额:50000元/人
奖励对象:冰球突破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中的优异生
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科学,积极进取,立志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贡献;
(二)学习成绩优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三)科技创新能力强,在省部级以上科技创新大赛或学科知识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科技项目理论研究、实践工作中担任重要工作;
(四)有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或担任一定的社会工作;
(五)在广大学生中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深受师生好评。
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参加徐特立奖学金的评选:
(一)研究生参与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通过国家鉴定并在项目研究中起重要作用。
(二)研究生在国内外出版的二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在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论文被SCI、CSCI等收录,经审查具有较大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三)有发明创造,成果经审查具有一定的创造性和较高的水平并获得国家专利。
(四)艰苦奋斗,自立自强,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异或科研能力突出或在某一方面取得显著成果的励志典型。
(五)服务学校及社会,在校内担任一定的社会工作,工作成效得到师生认可,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见义勇为、助人为乐,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
(六)关注学校发展,为学校的“双一流”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奖励人数:不定,由研究生院与各学院分配名额
奖励金额:等级及金额由各学院自行设定
奖励对象: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学习,成绩优良。
优秀学生奖学金
奖励人数:军工类专业按专业年级人数的60%,非军工类专业按专业年级人数的40%
奖励金额:一等奖1100元/人/学期、二等奖800元/人/学期、三等奖500元/人/学期
奖励对象:冰球突破全日制在读本科生(不包括交换生、借读生等)
评选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
(二)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冰球突破》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严谨求实,勇于进取;
(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勤俭节约;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体育达标;
(六)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
奖励条件:
在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该学期必修课、选修课、限选课均及格的学生有资格参与优秀学生奖评选。各学院根据学生在该学期的综合素质情况对学生进行测评,在评选奖学金之前自行制定测评办法,需在学院公示后报冰球突破官网处备案。
民族生学习奖学金
奖励人数:按照全日制少数民族本科学生评选学期绩点在所在专业的排名比例进行全校排名,评选全校对象总数的40%进行奖励。
奖励金额: 一等奖600元/人/学期、二等奖500元/人/学期、三等奖400元/人/学期
奖励对象:从内地新疆班、西藏班,民族预科班考入冰球突破的全日制少数民族本科生
评选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
(二)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冰球突破》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严谨求实,勇于进取;
(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勤俭节约;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体育达标;
(六)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
奖励条件:
在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该学期必修课、选修课、限选课不及格门次在两门以下(含两门)者均可参与评选。
学习进步奖学金
奖励人数:获得学习进步奖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本科生人数的3%
奖励金额:500元/人/学期
奖励对象:全日制本科生
评选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
(二)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冰球突破》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严谨求实,勇于进取;
(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勤俭节约;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体育达标;
(六)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
奖励条件:
在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该学期必修课、选修课、限选课均及格的学生有资格参与学习进步奖评选。各学院根据学生综合素质中的智育素质一项对学生进行排序,按该学期较上学期进步名次占专业人数的比例多少确定获奖人选。
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奖励人数: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名额本科生9人、台湾学生奖学金2人
奖励金额:其中港澳及华侨学生本科生奖学金一等奖2名,奖金6000元;本科生奖学金二等奖2名,奖金5000元;本科生奖学金三等奖5名,奖金4000元;台湾学生奖学金本科生奖学金二等奖1名,奖金5000元;本科生奖学金三等奖1名,奖金4000元。
奖励对象: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面向在内地(大陆)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读的港澳台本(专)科生、研究生及华侨本科生。
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SMC奖学金
奖励人数:50人,其中研究生30人,本科生20人
奖励金额:5000元/人
奖励对象:宇航学院、机电学院、机械学院、光电学院、信息与电子学院、自动化学院、计算机学院、精工书院、睿信书院、气动技术研究中心(隶属自动化学院)的本科二年级(含)以上及研究生;
奖励条件:
研究生:要求研究生品学兼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有发明创造,成果通过市级以上鉴定并获奖,或在导师负责的通过国家鉴定并获奖的科研项目中起重要作用;
2.在国内外出版的一级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在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经审查具有较大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3.学位论文经审查具有较大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4.在省(部)级以上研究生竞赛中获前三名;
5.在实验设备和实验技术的研究方面取得优异的成绩;
6.从事技术开发,取得较大经济效益;
7.有其他的重要贡献。
本科生:要求本科生为本年度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该学年学习成绩和德智体综合测评成绩均排列本专业学生中的前25%;
2.有发明创造,成果经审查具有一定的创造性和较高的水平;
3.在学术上有创见,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二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
4.在市级以上高水平的数学、物理、外语等单科竞赛中获得前三名;
5.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在实验技术和实验设备的研究方面有突出的能力;
6.有其他的重要贡献。
国睿奖学金
奖励人数:16人
奖励金额:8000元/人
奖励对象:研究生:宇航学院(飞行器工程、飞行器控制、发射与推进)、信息与电子学院、自动化学院(控制类专业)、计算机学院、雷达技术研究所、雷达与对抗技术研究所的二、三年级硕士生以及博士生。
奖励条件:
1.原则上要求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为985高校;
2.上一学年综合成绩排名专业前15%;
3.在就读专业核心领域核心期刊(SCI/EI检索)发表论文者优先考虑;
4.担任学生干部或者社团负责人优先考虑;
5.获得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等大赛省级以上奖项者优先考虑。
三星奖学金
奖励人数:17人,其中研究生6人,本科生11人
奖励金额:研究生7000元/人;本科生11人5000元/人。
奖励对象:研究生:信息与电子学院、自动化学院、计算机学院、数学学院、管理学院硕士二年级学生;本科生:睿信书院(信息、自动化、计算机专业)、求是书院(数学专业)、经管书院的本科二、三年级学生(以三年级为主);
奖励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乐于助人;
2.勤奋、刻苦,上一学年综合成绩排名为本专业前30%以内;
3.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竞争意识;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小米奖学金
奖励人数:50人
奖励金额:其中“小米特等奖学金”10人,研究生5人,本科生5人,20000元/人;“小米奖学金”40人,研究生20人,本科生20人,5000元/人。
奖励对象:宇航学院、机电学院、机械学院、光电学院、信息与电子学院、自动化学院、计算机学院、材料学院、设计学院/知艺书院、精工书院、睿信书院、求是书院、徐特立学院/特立书院、先进结构研究院的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
说明:学校从50名候选人中评审产生“小米特等奖学金”10人,其余40人自动获得“小米奖学金”。
奖励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党,热爱学校,热爱所学专业,在思想、品德、作风等方面起到模范作用,综合素质优秀;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研究生应有论文发表;
3.科技创新能力强,或在校(院)级以上科技创新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科技项目理论研究、实践工作中担任主要工作;
4.社会责任感强,具有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活动,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
5.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明礼诚信。
84781奖学金
奖励人数:45人
奖励金额:其中机电学院、精工书院(机电专业)共15人,10000元/人;其他学院、书院共30人,5000元/人。
奖励对象:宇航学院(武器系统与发射工程、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专业)、机电学院(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特种能源技术与工程、武器系统与工程和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机械学院(装甲车辆工程专业)、信息与电子学院(信息对抗技术专业)、化学与化工学院(制药工程专业)、精工书院、睿信书院(信息专业)、求是书院(化学化工专业)的三、四年级本科生;
奖励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党,热爱国防科技工业,热爱所学专业,在思想、品德、作风等方面起到模范作用;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在上一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0%;
3.科技创新能力强,或在校(院)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科技项目理论研究、实践工作中担任主要工作;
4.社会责任感强,具有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活动,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
5.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明礼诚信;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华为奖学金
奖励人数:13人
奖励金额:本科生5000元/人,硕士生7000元/人,博士生10000元/人
奖励对象:计划在第二年毕业的本科毕业生:信息与电子学院、计算机学院各2人;计划在第二年毕业的硕士毕业生:信息与电子学院3人、计算机学院4人;计划在第二年毕业的博士毕业生:信息与电子学院、计算机学院各1人。
奖励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成绩优秀,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
5.上一学年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前30%。
迪文奖学金
奖励人数:45人
奖励金额:10000元/人
奖励对象:全校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偏向理工科学生,适当给予文科学生奖励。其中自动化学院、睿信书院(自动化专业)共8人,机械学院、精工书院(机械车辆专业)共8人,其他学院、书院共29人。
说明:学校从75名候选人中差额评选45人。
奖励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热爱科学,生活态度积极向上,立志成为科技创新人才;
2.学习成绩优异,成绩排名专业前15%,优良率80%以上;
3.科技创新能力强,积极参加学校的各类科技创新、工程竞技大赛,且在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大赛或学科知识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科研项目理论研究、实践工作中担任重要工作;
4.有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积极参加各类集体活动,或担任一定的社会工作;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考虑:
1.有发明创造,成果经审查具有较高的创造性和水平,并获得国家专利;
2.以第一作者国内外正式出版的核心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在全国性或国家部(委)级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经审查具有较大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3.以骨干成员身份在全国性高水平的学科理论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入围排名等同);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以骨干成员身份参与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通过国家鉴定并在获奖的科研项目中起重要作用。
金发科技奖学金
奖励人数:24人
奖励对象:材料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分别推荐硕士一年级各8人;求是书院推荐材料、化学化工专业本科二年级学生各6人;
奖励金额:其中研究生14人,8000元/人;本科生10人,5000元/人;
说明:学校或捐赠方从28名候选人中差额评选24人。
奖励条件:
1.热爱学习,班级成绩排名前50%;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有学生社团或班级管理经验;
3.有院级以上获奖荣誉;
4.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考虑;
5.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组织能力、沟通能力、适应能力和成就导向。
华瑞世纪奖学金
奖励人数:80人,其中本科生50人,研究生30人
奖励对象:冰球突破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二年级(含)及以上的学生。
奖励金额:5000元/人
奖励条件:
本科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优异;
4.上一学年学习成绩优良率70%以上、无不及格科目;
5.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和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均在30%以内,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优秀;
6.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体育成绩达标;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所在宿舍卫生达标;
7.上一学年两学期均获得三等以上本科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
研究生:
1.研究生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优良率在60%以上,无不及格科目;
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论文,或参与科研课题工作;
3.实践能力强,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各类科技活动或竞赛,并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或竞赛名次;
4.从事技术开发和创新发明,并申请专利。
北方工业奖学金
奖励人数:36人
奖励金额:20000元/人
奖励对象:计划在第二年毕业的冰球突破在校全日制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奖励条件:
1.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兵器行业,在思想、品德、作风方面起到模范作用;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综合成绩在班级排名居于前列,有较强的学习创新能力,英语听说读写熟练;
3.在学生中具备一定影响力和号召力,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4.社会责任心强,热心奉献,主动关心他人,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获奖学生不可兼得同一学年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和其他社会捐助类奖学金。
解放领航奖学金
奖励人数:40人
奖励金额:5000元/人
奖励对象:机电学院、机械与车辆学院、计算机学院、自动化学院计划在第二年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和硕士毕业生
奖励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学校及所学专业;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成绩优秀,评奖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5.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社捐类奖学金不可兼得的。
京工演讲团奖学金
奖励人数:10人
奖励金额:2300元/人
奖励对象:京工演讲团优秀成员
奖励条件:品学兼优,演讲水平高,专业素质强,并且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兴趣涉猎广泛,能够代表我校学生良好的特长风范、精神风貌和求学精神。
CASC奖学金
奖励人数:21人
奖励金额:一等奖3名,每人奖金10000元;二等奖8名,每人奖金5000元;三等奖10名,每人奖金3000元。
奖励对象:在校学习的全日制理工科专业研究生(含硕、博)二年级(含)以上及本科三、四年级学生
奖励条件:
申请CASC奖学金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专业知识扎实,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20%以内(含20%);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相关论文,或参与重要科研课题工作;
3.实践能力强,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各类科技活动或竞赛,并取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或竞赛名次。